人大常委会的驻会成员“从一而终”怎成“惯例”

时间:2007-07-1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多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驻会成员大多数都是来自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领导岗位,社会上有部分人把这种从党委或“一府两院”到人大工作的现象称为“下台”,是退休的“预科班”和“缓冲站”,人大是一些快到站领导的“养老院”。虽然,此类说法存在着很大的偏颇,但却也道出了一些客观的实情。这些同志到人大工作后,基本上是“从一而终”“鞠躬尽瘁”到退休,很少有人再回到党委、“一府两院”或经济社会事业的前沿部门工作,向上一级晋升职务的更是难得一见。

  遗憾的是,人们对这一作法基本上是持认同态度的。有的认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安排,是党管干部的重大问题,不属于同级地方人大“过问”的范畴;也有的认为人事干部政策是“高压线”,“过问”或许会招来方方面面的是非;还有的认为这是“过问”不了的事,没有“过问”的必要,等等。因而,长期以来,这种做法,就自然成了“惯例”和“传统。

  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新形势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惯例”和“传统”做法在实际工作中的不足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首先,这种做法存在不对等的现象,即 “进”与“出”的不对等,这既影响了这些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又影响了常委会机关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其次,这种做法存在着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什么“人大是二线”、“到了人大就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到了人大还管那么多事干什么”?如此等等。既有损于人大的社会形象,又影响人大职能的发挥。第三,这种做法对连续性开展工作有较大影响。到人大常委会任职的同志,一般年龄都偏大,很少有人能干满两届,绝大多数只能干满一届,少数的仅能干一两年,因而,造成工作刚熟悉就要退休的现象,不利于工作连续开展。

  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配备,是地方人大建设的大事,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事关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事关地方国家政权建设。因此,在配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时,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合理配备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既要把经验丰富的老同志选配到人大,又要把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充实到人大,特别是要切实开展人大干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互动”,真正改变人大干部“从一而终”的现象,充分调动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干部的积极性。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