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要在新农村建设中履职尽责

时间:2006-07-06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人大代表要更新观念

  一是要学习新知识;二是要转变旧观念,那种认为新农村建设事不关己的思想是错误的,要解放思想,增强机遇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与新农村建设;三是要广泛宣传,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开展宣传活动;四是要开拓创新。谋大局,出良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

  人大代表要履职尽责

  人大代表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具有先进性、广泛性。因此,应充分调动积极因素,认真履职尽责,推进新农村建设深入发展。

  ——参与决策有关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事项。在参加人代会和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要切实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使作出的有关新农村建设的决议、决定符合本地实际,更加科学化、民主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参与检查涉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农业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近些年,渠县开展了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督促做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农村稳定。

  ——参与调研新农村建设的系列课题。在新农村建设的中,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基本目标。各地都在围绕这一目标开展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反映出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值得人大代表去调查研究,督促政府解决影响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矛盾和隐患,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参与视察新农村建设中凸现的“亮点”。人大代表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参与常委会组织的集中视察和开展个人持证视察活动,对新农村建设中凸现“亮点”的人和事,要总结、要宣传,大力“鼓”与“呼”,在各地掀起建设新农村的热潮。

  ——提出有份量的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依法开展活动,执行代表职务,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把在农村、在基层收集的社情民意通过建议、意见等形式向“一府两院”提出,传递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人大代表要树好形象

  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称号,更是一种责任。在新农村建设活动中,要率先垂范,以良好的形象作新农村建设的探索者、实践者。一是带头发展农村经济。人大代表要发挥自身优势,各自才能,做农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引领群众勤劳致富,守法致富,主动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去。二是敢于为人民群众代言。对那些破坏新农村建设的人和危害新农村建设的事,人大代表要敢于谏言,挺身而出,督促“一府两院”严肃处理,维护农村安定的环境。三是要走在新农村建设的前列。要广泛开展代表“联三户”和“五个一”活动,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人民权力报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