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与“结果”都应公开

时间:2006-05-11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据报载:某地人大利用新闻媒介向外公开了上年度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全部建议的办理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既能促进“一府两院”及时认真反思工作中存在的失误,从而努力提高自己的决策水平和履职能力,又能满足群众知情权,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监督权。

  人大代表向“一府两院”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简称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职权。目前,虽然大多数地方人大都对代表建议进行了公开,但他们往往公开的多是些有关代表建议的内容和数量,而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往往避而不谈,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当然,向群众公开代表建议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只公开代表建议的内容和数量,不公开代表建议的办理结果,就不利于“一府两院”找差距、补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更不利于人大代表全面了解建议的办理情况和质量,从而使人大代表监督权的行使大打折扣。

  公布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结果,将人大的建议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促使办理单位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旨在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只有这样,才能更快更好地促进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朝  晖)

来源:人民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