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价格听证成形式 郑州人大代表视察议案办理

时间:2006-04-1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昨日下午,在就制定“郑州市价格听证会实施办法”议案进行视察时,郑州市部分人大代表呼吁,以法律形式规范听证会的相关内容和实施程序,保障听证会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别让“听证”走过场。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年带领下,代表们到市物价局了解议案办理的相关情况。 
 
  代表:立法保障听证效力  
  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秦洁等十多位市人大代表在议案中提出,近年来,郑州市相继召开了一些价格听证会,但由于听证会的组织形式、申请听证会的主体资格、听证代表的产生等,没有具体法律规定,致使听证形式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议案呼吁制定《郑州市价格听证会实施办法》,立法保障听证的效力。 
  代表们提议,应当严格规定实行价格听证会的具体价格项目,一般应当包括居民生活用电、市内电话、城镇供水、食盐零售、车辆通行、公路客运、城市公共汽车、城市出租车、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公有住房租金、有线电视(多媒体)及公园门票等价格或收费等。秦洁代表还认为,对听证会确定的调价方案,应当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再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市物价局:今后,听证代表的产生将更加公开透明  
  “开听证会的原因就是涨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物价局局长陈军安坦陈目前郑州市价格听证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弊端。  
  陈军安说,1998年,郑州市在全省率先举行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此后相继举行了厢式货车、公交电子车票、动物园门票、城市集中供热、自来水、城市公交月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会基本上就是涨价会”,这是市民的普遍看法。  
  由于听证目录所列的项目基本上都是资源性商品为主要原料的商品和服务价格,随着资源性商品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其价格都呈刚性上升趋势。“所以给群众造成了‘一听证就涨价’的印象。”陈军安说,这种现象在全国普遍存在,以后还会继续发展下去。  
  陈军安表示,今年市物价部门在选取听证代表时,将更广泛地听取民众意见,积极寻求多种方式,力争把最能代表各行业群众呼声的代表选出来。  
  他说,今年,关于价格听证会的举行,包括听证会的内容及具体事项,都将严格执行程序,事先向社会告知。对于听证会代表的产生将做到公开透明,代表名单会前公开,听证会的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部门的监督,听证会的结果及时向社会反馈。  
  “2006年物价工作压力依然很重,在国家积极推行资源型商品价格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所面临的水、电、燃气以及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下游商品和服务价格等依然有调价的可能性。”陈军安透露。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督办,确保代表满意  
  刘春年在视察结束时表示,市物价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要结合郑州实际,认真研究出相应的更完善、更合理、更科学的相关细则,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督办该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并形成审理意见,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 潘燕 实习生 郭俊平 )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