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金口常开”

时间:2006-03-10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法向国家机关提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一种重要形式,但目前许多人大代表对这项权利的行使远未到位,常常是“金口难开”,“保持沉默”。在人代会开会期间,部分代表只是看材料、作表决,既不提出议案,也没有建议、批评和意见提交;闭会期间,他们忙于自身工作,似乎忘记了自己人大代表的身份。我认为作为人大代表不管是在开会期间还是闭会期间都应当“金口常开”。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保持沉默”,我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种原因:一、思想认识问题。认为人代会就是看材料、作表决,没有其它职责和任务,对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代表职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直接导致了部分代表不能真正发挥作用、履行职责;二、调研时间问题。代表们在闭会期间忙于自己的工作,个人调查研究时间没有保证,不能进行详细深入地调研,无法真正地发现问题并且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对充分履行代表职责造成了障碍;三、态度问题。有一些代表也发现了问题,但存在对代表工作的消极、惰性心理,认为其他代表会提出相关的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因而自己放弃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缺乏积极开展代表工作的态度;四、基础知识问题。有一些代表发现了问题,想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但由于相关人大知识和理论知识的缺乏,导致想法不能形成成文的材料,无法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五、社会问题。有些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大代表前去搞调研不理解,工作配合上不积极,甚至阻挠代表进行调研,导致代表调研渠道不畅通,无法提出有针对性的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

  对于以上分析的几种问题,如果不能切实有效的解决,会挫伤代表的积极性,降低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当中的威信,影响“一府两院”更好地改进当前工作、提高行政水平。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规范解决:

  一、结合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建章立制,抓好代表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代表们的个人综合素质,丰富代表们的人大知识,提升代表们的理论水平和认识境界,解决代表们的认识问题、知识问题和态度问题,使代表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充分体现民意,在人代会上有话可说、有言可发,全力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

  二、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特长和优势,为代表搞好服务。代表们来自各行各业,年龄、阅历等千差万别,有些代表的条件状况无法参加培训,有些因年龄等方面的原因即使培训也很难解决知识不全面的问题。针对这样的情况,可以建立“委托提写制度”,通过委托的方式,由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把这部分代表“要吐露的心声”整理为成文的议案或建议(批评、意见),经其本人确认后提交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保证这部分代表正常履行职权、发挥作用;

  三、由人大机关定期组织代表进行集中调研活动。部分人大代表个人调研时间因为不能充分保证,对初步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一些想法,因没有取得第一手资料,而无法形成操作性强的材料,侧面导致了代表的履职不充分。集中调研可以使代表在短期内完全放下自己的日常工作,充分考虑代表工作、调研事项,应当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好方法;

  四、对于代表个人调研,社会上有些单位和个人不支持的问题。建议应当加大媒体对人大知识、法律法规和代表事迹等的宣传力度,提高人大代表的威信和社会影响力,为代表们展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氛围,保证代表们工作渠道的畅通,方便代表们行使职权;针对个别情况,也可以由人大机关依代表的具体要求,提前和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协调,做好必要的准备,增强代表调研工作的时效性,为代表们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架桥铺路”。

  人大代表是人大的组成部分,代表履职状况的好坏,关系到一方百姓的利益,关系到“一府两院”工作是否合民心、顺民意的大事,人大机关应当建章立制、多措并举、搞好服务,保证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增强代表们的履职信心,强化代表们的履职意识,积极发挥代表作用,让代表真正成为“代表”,能够“金口常开”。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