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审议意见写作要做到五忌五求

时间:2005-12-14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一种常用文本,她是根据委员们的发言提出的,是监督政府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我从多年的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要提高审议意见的成效,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从审议意见写作的角度看,着重是应做到“五忌”、“五求”。

  一是忌散求精。审议意见的基础是“审议”,是常委会会议上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也就是说,她是根据委员们的发言来写的,可委员们的发言,往往是内容多、角度也不一样,比较分散。所以写审议意见时,不能有言必录、眉毛胡子一把抓,而必须进行认真的选择、加工,理清头绪,归纳出比较集中的、比较有价值的、同时也是可行的意见交政府部门办理。

  二是忌多求少。审议意见是要办理的,所以一次不要提得太多,因为一多,就会让人感到无从下手,效果上也会贪多嚼不烂。(再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提出后,如果政府部门因为太多不愿没有解决好,也只能自讨没趣)。而应该突出重点,把一些群众反响比较强烈、而且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意见提出来。也就是说,这里的“少”是指恰倒好处,而不是一味的表示少。

  三是忌虚求实。因为审议意见是要解决问题的,不是做秀,所以不用讲大道理,也不能笼统。而应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切中要害。提出的问题应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建议、方法也切实可行,便于政府部门办理。而在具体行文时,要一条一条列出来,一点一点江清楚,便于对照、办理,而不能大段罗列,使办理部门找不着北。

  四是忌偏求真。审议意见反映的是委员们的意见,要真实体现他们的意愿。而在出现不同意见的时候,则要尊重大多数委员的意见。所以在写作上不能以偏概全,不能断章取义,对一些吃不准的东西,要在会后向有关人员核实。更不能把执笔者自己的想法当作是委员们的,写到审议意见当中去。

  五是忌软求硬。也就是说,用语要符合审议意见的特点,特别是在语气上要增加确定性,也就是要“硬”。具体说,要少用“请”、“是否”、“希望”等商量口气的词语,而应该用“要求”、“按时”、“立即” 等无庸置疑的词语。试想连自己都不能确定的事,别人怎么会认真去做? (原杰)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