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应当增强五种意识

时间:2004-11-2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当好人大代表,必须增强五种意识。

  第一,政治意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只有讲政治,增强政治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严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才能更好地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

  第二,法律意识。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是人大和人大代表工作的本质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增强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人大代表必须做到真正知法,自觉守法,进而依法行使各种职权。否则,人大代表就难以行使其职权,以至影响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第三,大局意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宪法和法律赋予他们依法参加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讨论决定本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的职权。因此,人大代表思考问题、决定问题和处理问题都要从大局出发,用大局检验,在大局下行动,为大局做贡献。

  第四,责任意识。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宪法和法律又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由此可见,人大代表负有对国家和对人民负责的双重责任。因此,人大代表应坚持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积极参加代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第五,群众意识。人大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江泽民同志提出:“当好人民代表,第一,要联系群众;第二,要善于把群众正确的意见带到上面来;第三,对明显不正确的意见,要敢于坚持原则,站在人民利益的立场上,去进行耐心解释和说服。”因此,各级人大代表要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热心为群众办事,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参与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山东省即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董 全 磊)

来源:人民网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