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同人大代表、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时间:2004-04-02  来源: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加强同人大代表、市县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根据2004年常委会工作要点的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代表法,切实保障代表的合法权益,为代表履行职务、行使职权做好服务工作。一是高度重视代表所提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办理方法,提高办理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要继续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使代表联络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加强代表视察工作。视察要抓住重点,坚持少而精,注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在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的同时,积极开展专题视察和代表持证视察。今年将组织代表对我省重点项目建设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情况进行视察。

要加强与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和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意听取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地方权力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今年将继续举办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为加强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拟召开全省人大司法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

要坚持和完善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

继续加强信访工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监督政府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方式,作为联系人民群众、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的重要窗口,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编辑:河南人大网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