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文件

豫人常办〔20082

 

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济源市人大常委会,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中央驻豫正厅级单位,黄委会,郑州铁路局,省直各群众团体:

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定于2008116日在郑州召开。正式会期预计8天半。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团的组成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组成19个代表团。即:17个省辖市和济源市各组成一个代表团,省军区和河南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的代表组成解放军代表团。省直单位、中央驻豫单位的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的代表团。

二、会议列席人员

按照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的列席人员名单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单独编组,参加大会,听取报告,分组讨论。列席人员请于110日前将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教育处(037165909670)。

三、报到时间和通知办法

代表和列席人员,请务必于2008114日下午四时以前报到。当晚八时,召开各代表团第一召集人会议。115日下午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驻省辖(直管)市的代表由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通知,驻省直的代表由本人所在代表团和单位负责通知,省军区、河南驻军和武警部队的代表由省军区政治部负责通知。列席人员由组织组负责通知。代表和列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报大会秘书处同意。

四、代表团驻地安排及报到办法

平顶山、新乡、许昌、漯河、商丘和济源代表团驻河南饭店;安阳、三门峡、信阳、周口和省直列席人员大组驻河南宾馆;郑州、开封、洛阳、鹤壁、焦作、濮阳、南阳、驻马店和解放军代表团驻嵩山饭店。

各市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的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集中来郑,直接到驻地报到;省直代表直接到本人所在代表团驻地报到;列席人员请到河南宾馆报到。

五、代表团随团工作人员

随各代表团的工作人员,分别由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部进行政治审查。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工作人员负责本团的记录、简报、会务、生活等工作。请各市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部于2008110日前将代表团工作人员名单(包括性别、职务、手机号码及会议期间的工作分工)电传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传真号码:037165953229),同时将工作人员近期免冠2寸彩照电子版(JPG格式,大小在450KB以上)发送至电子信箱(yy2006_30@sina.com)。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不含司机)的人数如下:

郑州代表团10人;洛阳、南阳和周口代表团各8人;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许昌、商丘、信阳、驻马店、解放军代表团各6人;鹤壁、漯河、三门峡代表团各5人;济源代表团3人。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数额。代表请勿带随员,个别特殊情况需带随员的,须说明理由,报大会秘书处同意。

六、其他事项

()代表和列席人员及随团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须带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由各代表团和省直列席人员大组集中,并于报到后将中共党员人数报大会秘书处组织组。

()请各代表团派两名先遣工作人员,于112日上午12时前到河南饭店3号楼201房间大会秘书处总务组报到,下午4时半在河南饭店1号楼大厅二楼会议室召开各代表团先遣人员会议(会上交随团工作人员(含司机)每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两张)。

()为了方便工作,郑州代表团自带小汽车3部,其他代表团各带2部。

()代表团到郑州报到时,各市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代表安全、准时到会。

大会秘书处秘书组联系电话:037165906035(会前)

组织组联系电话:037165909670(会前)

总务组联系电话:037165954166(会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省十一届人代会(1) 通知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8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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