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003年11月24日至28日在郑州举行

本次会议的议程共二十二项:

 1审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草案)》;

 2审议《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3审议《河南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草案)》;

 4审议《河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规定(草案)》;

 5审查批准《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

 6审查批准《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

 7审查批准《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

 8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生产救灾工作情况的汇报;

 9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10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决议(草案)》;

 11审议省地税局接受省人大常委会检查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

 12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草案)》;

 13审议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省十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14审议选工委《关于2003年商丘、信阳两市及全省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15审议选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6审议文工委关于对郑州、洛阳、驻马店、信阳四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17审议环资工委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18审议省政府关于《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9审议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汇报;

 20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汇报;

 21审议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22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分组审议了各项议程。2003年11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省十届人民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郑州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贾连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省辖(直管)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首次允许公民旁听,共报名402名,按公民旁听办法,最后允许20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附:

                            李克强主任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全省上下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从人大立法工作来讲,必须坚持以加快经济立法为重点,切实加强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制保障。

     今年7月,省委七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纲要》,提出了实现中原崛起的宏伟目标,并决定采取“四管齐下”的办法,通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措施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为中原崛起提供动力机制和制度保障。这些重大的措施,是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也是围绕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展开的。实现中原崛起,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成动力机制。这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有完善的法制作保障,要形成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要加快制定一些新的地方性法规,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要立、改、废并重,及时修改、废止那些不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规,营造更好的投资与创业的环境。

     总之,我们不仅要在硬环境,而且还要在软环境建设方面加大力度。在软环境方面,很重要的就是法制环境,就要是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则的环境。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进一步加快我们立法工作的步伐,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河南的改革、发展、稳定,为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王有杰副主任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3年11月28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我们颁发了任命书,对他们的任命,是人民的授权,国家权力机关的信任。希望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开拓创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工作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内容讲几点意见。
一、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地税机关接受人大常委会检查评议工作整改情况的汇报。大家一致认为,今年的检查评议工作,省地税机关态度端正,认识到位,整改工作措施得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此,本次常委会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会后,各级政府、地税机关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常委会上通过的《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地方税务工作的决议》精神,根据《决议》的要求,加强领导和协调,积极推进依法治税,改善税收环境,切实做好地税工作,确保税收的持续稳定和快速增长,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关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的汇报。大家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认为国企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改革进展不够平衡,有些地方的进度较慢;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的领导以及职工有畏难情绪,担心国有资产流失、改制成本大,损害自己的利益等。大家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对国企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二是要把国企改制同工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建立符合新型工业化标准的有竞争力的工业体系。三是要把国企改革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公有制实现的多种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四是要处理好国企改革与职工利益的关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要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三、关于全省农村生产救灾工作情况的汇报。大家认为,今年6月初至10月中旬,我省大部分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生产救灾工作任务十分严重。目前,我省的生产救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初步安排,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灾区群众情绪稳定、社会安定,全省农村生产救灾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强调一下,黄河兰考段决口,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李克强书记作了重要指示;王明义副省长亲临抗险前线指挥,受到了中央领导的表扬。同时,大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二是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工作。三是增加资金投入,切实用好救灾资金。四是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安排好灾区群众生活,确保灾区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良好。

四、关于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汇报,大家在审议中认为,我省在农村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扶贫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指出了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根据我省贫困人口多、基础设施差、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基本方针,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突出扶贫重点,尽快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二是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统筹安排项目、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圆满完成新时期的扶贫开发任务,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五、关于《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大家认为,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的低生育水平还很不稳定,任务依然艰巨,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搞好《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六、关于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大家认为,我省在贯彻“一法一办法”过程中,各级政府和教育、财政、人事、扶贫等部门认真抓好实施工作,坚持依法治教,优先发展基础教育,“普九”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义务教育事业得到了快速健康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如农村义务教育整体薄弱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教育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投入不足与教育事业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缺口较大,共用经费不足,个别地方初中学生辍学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地方存在教育乱收费现象等,都需要认真对待,认真解决。

七、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开展法制宣传,执行年度计划,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耕地保护,深化用地制度改革,打击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从全省的实施情况看,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乱批、乱占土地、不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及执法部门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大家认为,在今后的土地管理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管地、依法征地和依法用地的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加快推进土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整治力度。改进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探索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新路子, 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确保广大农村的社会稳定。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大对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八、关于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这次会议对朱天宝评议整改及苏福功、杨海平、李中和审议整改情况进行了分组审议。大家认为,他们对待整改的态度诚恳,措施得力,整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他们以评议、审议整改工作为新的起点,在本届任期内,更好地完成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以上有关工作汇报及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有关委员会归纳整理后,以办公厅名义转省政府研究办理。 现在我宣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

 
 
主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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