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2003年9月22日至27日在郑州举行


本次会议的议程共二十二项:

 1审议《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草案)》;

 2审议《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草案)》;

 3审议《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4审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草案)》;

 5审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草案)》;

 6审议《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草案)》;

 7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等10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草案)》;

 8  审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草案)》;

 9审查批准《郑州市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护管理条例》;

 10审查批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洛阳市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

 11审查批准《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

 12审查批准《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13评议省地方税务机关执法情况;

 14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15审议内司工委关于郑州、南阳、濮阳、焦作四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

 16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

 17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8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汇报;

 19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汇报;

 21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2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分组审议了各项议程。2003年9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河南省赃物罚没物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人常务委员会关于郑州等10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郑州市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洛阳市收容遣送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议,关于批准《洛阳市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洛阳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决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新民、刘新民,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省辖(直管)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附:

                  王有杰副主任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3年9月27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刚才我们为谢德安、孔志、李晋华、贺恒扬4位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对他们的任命,是人民的授权,国家权力机关的信任。希望这些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开拓创新,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工作岗位上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就本次会议的内容讲几点意见。

一、本次会议分组评议了省地税机关执法情况。大家认为,今年的检查评议工作,省地税机关态度端正,认识到位,把检查评议当作促进依法治税、加强征管、提高队伍素质的难得机遇,在接受检查评议过程中,着眼于促管理、促工作、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指出了地税机关在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省人大检查评议办公室要将大家的评议意见整理汇总,交省地税机关认真整改。省地税机关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其整改情况,要向下一次常委会会议汇报。

二、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经济结构调整情况的汇报。大家认为,近年来,我省为保障经济结构调整的顺利推进,加强了对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是积极引导和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生产和加工能力不断扩大。二是着力推动结构的优化升级,工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得到增强。三是服务业、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明显提高。四是积极调整所有制结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五是大力调整城乡结构,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六是加快调整人才培养结构,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大大提高。同时,大家也指出,与发达国家和沿海地区相比,我省经济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很突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层次仍然较低,第一产业比重高,第三产业比重低,工业结构仍以劳动密集型和初加工为主。二是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仍然偏低,外向型经济薄弱等。关于下一步的工作,大家建议: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经济结构调整的认识,不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第二在农业结构调整方面,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要把贫困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作为重点,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使农民尽快走上富裕之路。第三在工业结构调整方面,五大支柱产业的发展既要注意可持续发展,还要注意相互之间的关联。要注意发挥我省自己的名牌产品和拳头产品的优势,占领更广阔的市场。第四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切实改善环境,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提高竞争力,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物质生产基础,支持城市化,为就业再就业创造更多的渠道。第五在发展过程中,要注意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建设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的绿色文明城市。第六在人才结构调整方面,职业教育问题也应引起高度重视,要注意实用人才的培养。财经工委要将大家审议意见进行汇总,以办公厅名义转省政府研究。

三、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郑州、南阳、濮阳、焦作四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这四个市在认真贯彻“一法一办法”过程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工作基本到位,残疾人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同时,大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社会各有关方面都要关注“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在全省各级政府及全体公民中形成一个关心残疾人事业的共识,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残疾人的经费投入,给残疾人的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三是要确保对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对城镇贫困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要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残疾人,除按政策实行减免外,要针对农村税费改革情况,给予特殊照顾。四是要认真做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加大对残疾人技能的培训,使其掌握生活本领。请内司工委根据大家的审议意见,将检查报告修改后,以办公厅名义转省政府研究办理。

四、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省法院的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总的看,近年来全省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深化执行制度改革,积极推广新办法新措施,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大家也指出,当前执行工作中“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被执行人信誉观念和法制观念淡漠等外在因素的影响,也有法院自身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队伍素质不高的问题。希望法院在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水平的基础上,通过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强化执行措施,努力使“执行难”问题得到切实有效地解决。

五、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省检察院的报告实事求是,勇于从自身找原因,比较好地反映了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的面貌。尤其是近几年来,检察机关积极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控申队伍素质,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中,监督力度不够、少数干警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希望省检察院继续抓好自身队伍建设,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控告申诉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努力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六、本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大家对“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一府两院”进一步认识办好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在办理过程中,努力提高与代表的“见面率”、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把功夫下在代表所提问题的真正解决落实上。

     各位委员、同志们,本次会议的议程全部进行完毕。在这里,借此机会强调一下常委会会议的纪律,从下次会议开始,公民可以旁听我们常委会会议的大会和部分分组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所有与会人员要按时参加大会和分组会议,严格请假制度,没有特殊情况,不要请假,每次会议简报要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缺席情况进行反映。今年4月3日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若干规定》,并在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时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集中精力开好会议。现在我宣布,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会。

 
 
主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Copyright henanrd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71-5506592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
邮编:450003 信箱: master@henan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