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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7月25日至30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长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的决定、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决议等。会议决定接受王有杰辞去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确认对省十届人大代表赵四海依法采取逮捕措施的报告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李长铎在讲话中要求全省各级人大认真学习贯彻刚刚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把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起来,本着继承、发展、创新的精神,针对目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祖亮、李志斌、张以祥、夏清成、李中央、吴全智,秘书长顾志平出席会议。副省长王菊梅、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及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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