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005年1月12日至1月14日在郑州举行
 

 

本次会议的议程共十二项:1、审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的决定草案;2、审查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的决定》;3、审查批准《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4、审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5、审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6、关于接受李克强辞去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草案;7、审议关于省十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8、补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9、审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10、决定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11、审议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12、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分组审议了各项议程。2005年1月1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徐光春同志为河南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过了关于接受李克强同志辞去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九件法规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的决定》、《洛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议;通过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通过了关于省十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菊梅,省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省辖市(直管)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主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Copyright henanrd 2003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371-5506592 地址:郑州市纬二路
邮编:450003 信箱: master@henanr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