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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004年7月27日至8月1日在郑州举行
本次会议的议程共十六项:
一、审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草案)》
二、审议《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
三、审查批准《郑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
四、审查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郑州市信访条例〉的决定》
五、审查批准《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洛阳市集贸市场条例〉的决定》
六、审议省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省政府关于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省政府关于2003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
九、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审议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
十一、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专利工作情况的汇报
十二、审议文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内司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民侨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十五、述职评议
十六、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聚章作的关于《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延明作的关于《河南省工会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勇作的关于《郑州市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条例》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的关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郑州市信访条例〉的决定》的说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作的关于《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洛阳市集贸市场条例〉的决定的说明》,省发改委主任张大卫作的关于2004年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赵江涛作的关于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史宁安作的关于2003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的报告。
7月31日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大会,听取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大卫、省监察厅厅长朱业祥、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立文三位厅级干部的述职。根据议程安排,本次会议除审议以上内容外,还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森林法》和《河南省实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保护情况的视察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专利工作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明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列席会议,省辖市(直管)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按公民旁听办法,20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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