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工作职责

 

 

(一)承担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国人代会河南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二)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三)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请示报告任务,联系、指导省辖市人大的相关工作;答复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问题的询问;

(四)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及领导同志活动的具体事务;承担在我省召开的全国性、地区性人大会议的接待工作;

(五)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和文印工作,编印省人大常委会公报;

(六)负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八)负责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人大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九)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

    (十)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会议、常委会领导公务活动、办公及宿舍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办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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