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任命了23名人民陪审员。召陵区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结束。
2005年3月,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首次任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30名。2009年11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组对首批任命的30名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区人民法院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广度和深度,多数人民陪审员能够克服与本职工作的矛盾和困难,按时参加审判活动,并在合议时认真发表意见,司法民主化进程不断向纵深推进。今年5月,首批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按照规定,其职务自动免除。为此,区人大常委会会同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新一轮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通过对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认为多数人民陪审员素质较高、业务精通、工作责任心强、社会经验丰富,能充分发挥参加调解工作的优势,有效提高案件的调解率,体现出人民陪审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参与意识,较好地行使了人民赋予的权利,保证了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召陵区人大办 王志强 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