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3日至6日召开。3月5日上午召开第二次大会,为了从严整治会风,提高会议质量,保证会议效果,大会秘书处对部分列席人员参会情况进行专门抽查点名,对无故缺席没有参会的11名列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受通报批评的列席人员务必在本月17日前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告内容体现三个方面:1、对列席人代会重要意义的认识,说明没有参会的原因;2、对学习《政府工作报告》感想,结合本单位实际应如何抓好落实;3、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该书面报告将向人大主任会议或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以通报,并将以上受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所属单位作为今年人大评议其工作的一项内容。同时,对于垂直管理单位没有列席会议的人员将其通报批评邮寄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
供稿:河南省潢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熊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