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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人事任免权,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按照有关法律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61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拟任命的13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干修对考场进行了巡视。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暂缓任命。

这次考试,题型包括填空、判断、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问答、论述等七种,考试的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了“一府两院”拟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拟任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对“一府两院”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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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大网 www.henanrd.gov.cn  录入:  作者: 日期: 2010-7-4 9:16:26   浏览次数: 421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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