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的决定》的决议
(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决定,批准《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洛阳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由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