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

的决定》的决议

(2005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决定,批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055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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