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十七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现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自2005年5月1日施行。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