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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人大部署,自2003年9月开始,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濮阳、鹤壁、南阳等10市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截止2004年6月18日,10市相继选出人大代表,并组织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顺利完成了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人大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这次10市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新形势下进行的。郑州等10市在全省举足轻重,承担着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责任,事关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全省人民所关注。为此,各级党委、人大对换届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去年初,省人大选任联工委曾先后深入十市就换届问题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并向省人大主任会议作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就换届选举指导思想、换届时间,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结构及国家机关领导人的选举等问题向省委提交了《关于郑州等10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报告》,省委及时给予转发,并提出要求。此后,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郑州等10市换届选举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去年12月,省委召开省辖10市换届工作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委副书记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中央,分别作重要讲话,提出要求。10市市委先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省换届工作会议精神汇报,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各市市委还主持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大、统战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换届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要求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统筹安排,加强领导。
换届工作全面铺开后,为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督促,今年3—4月间,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负责同志带队分赴10市进行了解,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依法答复,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给予指导和纠正。其间,经国务院批复,省政府对新乡市卫滨区、新华区、牧野区、红旗区和新乡县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针对调整后新乡市5个县、区人口变动较大的情况,省人大选任联工委及时赴新乡对此情况进行了了解,并根据法律规定,经省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重新确定了新乡市“一县四区”的代表名额,也为新乡市的换届选举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精心组织,严格依法办事
在换届选举中,10市市委、人大认真按照省委、省人大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了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一是认真选好人大代表。各市在代表推荐选举中强调了代表素质,注重推选政治素质高、法律观念强、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愿、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有履行代表职责能力的代表。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从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要求出发,广泛发动各政党,人民团体,按要求推荐代表候选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协商、严格考察等过程,扩大了群众参与度,人选的确定也体现了依法、公开、民主的原则。二是组织好会前代表培训。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各市人大还分别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以会代训、会前培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及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增强了代表意识、法律意识、执政意识,提高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三是依法开好第一次人大会议。选举市级国家机关领导人是换届选举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市市委、人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组织,认真实施。大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制定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便于操作的大会选举办法和选举程序。在日程安排上,依法保证代表酝酿,推荐候选人时间不少于两天。大会选举,坚持等额提名,差额选举的法律规定。在这次10市换届选举中,除人大主任、市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常委会秘书长5个正职没有代表联名提出新的候选人之外,人大副主任、委员,副市长都按法律规定的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做到了依法提名和依法确定候选人,体现了党委意图和代表意愿的统一,保证了依法选举。
三、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选举情况
从10市选举的总体情况看,新一届代表,年龄结构和代表构成有较大改善,文化水平、整体素质、议政能力有所提高。代表的组成,有各条战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有各个行业的优秀分子和先进模范;有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优秀企业家、技术能手;有带领群众奔小康的致富带头人,较好地体现了人大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共选出代表4353名,其中工人代表1016名,占代表总数23.18%(上届占20.34%);农民代表644名,占14.69%(上届占20.18%),干部代表1616名,占36.86%(上届占28.55%),知识分子代表708名,占16.15%(上届占21.2%);少数民族代表19人,占0.43%(上届占4.55%);妇女代表908名,占20.85%(上届占20.6%);军人代表126名,占2.8%(上届占2.95%);大专以上学历3579名,占82.2%。
10市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55名,其中常委会主任10名,副主任73名,秘书长10名,委员26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323名,占总数的91.76%;人民政府市长10名,副市长7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78名,占97.5%;36—55岁的80名,占100%。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各10名,全部都是大专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的14人,占70%。
四、存在问题
这次10市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由于省委、省人大及10市市委、人大的共同努力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进展顺利,发展健康,取得了较为园满的结果。
但从工作过程和选举结果分析,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是,代表的结构比例有待改善和加强。仍然存在当选的代表中,干部、党员多,比例高;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基层一线的代表少,比例偏低;少数民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代表人数也低于上届。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代表组成的广泛性、代表性。
二是,届前的干部调整特别是市级人大、政府干部调整不及时,造成市级新一届人代会一次会议与县(市、区)人代会一次会议间隔时间短,各阶段、各环节工作显得仓促,紧张,也给筹备工作带来一些困难。
三是,妇女代表比例和非党代表比例偏低,与上届相比,只提高了0.25和1.34个百分点,与省委批转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换届选举中代表的指导比例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进一步改善代表比例构成和人员结构。
四是,对候选人的提名范围及对候选人介绍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改善,以扩大代表的知情度,使大会选举投“明白票”、“有效票”,避免出现过多的弃权票和废票。
另外,一些地方反映:当前出现了“争当人大代表热”。它既反映人大的地位、作用在加强,人民群众参与政务的意愿在高涨。同时也提请我们,在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中,要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加强对代表义务责任的宣传,加强对推荐选举程序的组织指导和监督,防止拉票贿选的违法行为的出现。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合理分配代表比例,增加基层代表、群众代表、妇女代表以及党外代表的人员构成,使选举真正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二,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人事安排要早研究、早准备,干部调整要及时到位,以免影响换届选举工作进度,使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第三,对选举中,“争当代表热”现象,要把好入口关,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依法推荐候选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肃纪律。对以不正当手段进行拉票或贿选的,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严惩。
第四,对提名和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要加强调研,改进方法,拓宽视野,扩大群众参与度。要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意见,使推荐和选举代表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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