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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通过改革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国库账户管理办法,改变财政资金收缴和拨付方式,强化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人大要求,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00年,省本级和部分市县实行财政统发工资。2001年,在全省推行财政统发工资并对部分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2002年,三门峡、鹤壁、濮阳、洛阳4个市试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03年省市两级全面进行改革试点。2004年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截止9月底,省市两级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50个县(市、区)进行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省纳入改革单位978个,其中省本级107个一级预算单位和13个省辖市本级全部预算单位均纳入了改革范围。
各地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做法不尽相同,但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可以概括为“一建立、两直接”,即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现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银行账户。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财政管理的制度创新,是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周密部署,规范操作,强力推进。改革中,着重把握了以下几点:
(一)把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基础。单一账户体系是现代国库制度的基础。改革首先从改变预算单位自行开设银行账户存储财政资金的办法入手。2002—2003年,省级对省直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撤销账户3924个,占清理前账户个数的53.86%。市县普遍撤消了单位银行账户。在此基础上,财政部门分别开设国库存款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等,建立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筹资金调度。零余额账户日常不存储资金,支出时先由代理银行垫付,再由代理银行向国库账户或财政专户清算。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前不流出国库账户和财政专户,为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大量沉淀、闲置等问题奠定了基础。
(二)把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作为改革的基本出发点。改革中,我们坚持“三不改变”原则,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地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着力规范财政资金收缴和拨付管理。收缴方面,取消征收单位收入过渡户,由缴款人或征收单位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不再逐级拨付,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和部分专项资金,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单位;单位零星、经常性的小额支出,由财政授权单位在规定的额度内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或办理转账。收支“直达”,改变了以往财政资金缴拨环节多、效率低的状况,财政收支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把建立国库管理制度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保障。为强化制度约束,各级除合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外,还研究制定了资金支付、会计核算、银行清算、支付凭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办法,对财政内部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规范,建立完善了资金审核、拨付、结余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保证了改革按照比较规范的方式实施,从制度上确保了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四)把建立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改革的重要技术支撑。为及时、准确、安全传送各项支付信息,建立财政城域网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和部分省辖市财政、人民银行国库、代理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预算单位之间预算指标的分配、调整、下达和资金申请、支付、清算全部实现网上操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可以利用网络手段,对每笔财政资金支出的全过程进行双向实时动态监控,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
(五)把非税收入收缴改革作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规范收入收缴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以非税收入管理为重点,按照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要求,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清理取消征收单位过渡账户,开发代收业务网络化管理软件,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基本实现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促进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六)把强化服务和提高效率放在突出位置。针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特点,广泛宣传,多次举办培训班,帮助单位熟悉改革政策和系统操作技术。公开招标采购终端设备并上门安装,设立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进行政策和技术咨询。成立应急服务小组,随时上门服务。2004年,在广泛征求预算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业务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省级对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按照均衡拨款原则自动核准下达,明确单位用款申请审核时间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加深了预算单位对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改革的主动性,营造了改革的良好环境。
在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求真务实,既积极推进改革,又充分考虑工作实际。对预算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资金,采取“清理规范、划断管理、逐步撤销”的办法;将离休人员医疗费由“按季报批、实报实销”改为“按月核批、实报实销”;积极稳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衔接和过渡,减轻了改革的震动,保证了改革的平稳运行。
二、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总体看,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改革后,财政资金在实际使用前都保存在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再沉淀在预算单位,实现了财政资金集中管理,政府可调度资金明显增加。据统计,改革后省级结余在国库的资金比改革前平均增加6亿元左右,为确保工资发放、社会保障、抢险救灾以及各项重点工程所需资金提供了保障。同时,按照财政部规定,国库存款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计息,当年全省各级财政国库存款利息6520万元,全部作为一般预算收入上缴国库,增加了政府财力。
(二)强化了财政管理和监督力度。改革后,财政资金支付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按预算指标和用款计划自动控制,处于财政部门全程监控之下,运作更加规范。国库支付中心设立专门监督稽查人员监控授权支付,部分市县还对资金支付进行事前审核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置违规和不规范操作,做到了没有预算的项目不能拨款,超过用款额度的不能支付资金,实现了财政监督从事后查账向事前和事中监督的转变,强化了预算约束。据统计,2003年,鹤壁市除工资外的财政直接支付项目预算节支率平均达到12.1%。
(三)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改革后,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和用款单位,减少了周转环节,使财政资金运行方式由“上下楼梯”变为“上下电梯”,大大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确保了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高效、快捷到达最终用户。省交通部门养路费和通行费实行收缴改革以来,缴入专户和入库时间普遍提前10天左右,收入增长20%以上。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后,财政资金从财政账户到收款人账户一般都在一天内完成,方便了最终用款单位和收款人。
尽管全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成效比较显著,但由于改革实施时间不长,新旧制度的转换需要一个适应期,一些地方存在业务流程较繁、审核审批环节较多、资金清算时间较长、单位备用金额度太少等问题。国家金库管理条例、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没有进行相应修订,影响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准确反映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使得一些项目难以实施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改革成效的发挥。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结合河南实际积极探索解决。
三、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按照国家关于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逐步确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地位的要求,下一步,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我省《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制度。研究解决预算单位原有账户处理和改进单位零星购置管理办法,方便单位工作。研究改革预算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预算执行状况。
二是扩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年底前完成省级第一批159个二级预算单位改革,2005年将省直二级预算单位和省辖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范围。继续稳步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衔接和过渡。扩大直接支付范围,逐步对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基本建设、大额会议费、大型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三是加强财政国库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完善、提高国库支付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开发预拨经费、年终结余资金处理、现金控制等功能,做好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工资统发等系统的整合,加强对市县改革的技术指导和帮助,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库支付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规范和高效。
四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研究制定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加强收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在全省推行规范统一、功能齐全、与代收银行实时联网的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规范的收缴管理轨道,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五是进一步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完善业务操作规程,进一步简化用款计划上报和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改进资金清算方式,规范网络传送信息程序,逐步实现网上资金清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用款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繁重,我们将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平稳顺利进行,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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