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曹家富为十届全国人大

代表的议案》的说明

——2004年11月22日在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中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关于补选曹家富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作以下说明。河南省出席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165名。截止目前,出缺1名代表:裴传楷,信阳华豫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因涉嫌受贿犯罪2004年5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依法被罢免其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现实有十届全国人大代表164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关于届中代表补选,坚持出缺是什么界别,仍补什么界别的原则,经主任会议研究,由信阳市推荐一名属于工人界别的人选。根据信阳市人大常委会推荐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补选河南华英禽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家富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并提交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上议案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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