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

条例〉的决定》的决议

 

(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决定,批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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