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2日至26日在郑州举行。
本次会议的议程共十八项:
1、审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草案)》;2、审议《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草案)》;3、审议《河南省水文条例(草案)》;4、审议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地方煤矿管理条例(试行)》、《河南省乡镇企业环境管理办法》、《河南省〈渔业法〉实施办法》、《河南省通信管理条例》、《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5、审议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河南省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条例》、《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河南省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河南省开发区条例》、《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6、审查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7、审议关于补选曹家富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8、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开放型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9、审议关于重新确定郑州市上街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10、审议关于重新确定周口市川汇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11、审议关于重新确定漯河市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草案);12、审议关于召开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13、审议关于省十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报告;14、审议省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5、审议关于张大卫、朱业祥、田立文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16、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情况的报告;17、评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执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情况;18、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分组审议了各项议程。2004年11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通过关于废止《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等七件地方性法规;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的决定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规;通过了关于批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郑州市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曹家富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通过了关于重新确定郑州市上街区、周口市川汇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关于确定漯河市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召开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通过了关于省十届人大代表出缺和补选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李克强主任和王有杰、李长铎副主任先后主持了本次常委会的大会。李克强主任在会议结束时作了重要讲话。
李克强主任指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经济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省委决定12月下旬召开省委七届八次全会,研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等有关工作。我们要结合河南实际,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全面落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围绕实现中原崛起不断提高“五个方面的能力”。特别是在行使决策权、审批权、人事权、审判权等方面,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防止权力过于集中,防止和抵制不正之风,体现人民的意愿,维护群众的利益。在制定重大决策上,要实事求是,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按程序办事,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在项目审批上,要简化程序,阳光操作,做到高效廉洁;在用人上,要坚持正确导向,坚决杜绝跑官卖官,把埋头苦干、真正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来;在审判过程中,要公正执法、执法必严,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今年以来,我省经济发展呈现出多年来少有的好势头,国民经济加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均快速增长,前三个季度,全省经济增长速度达到14.2%。更重要的是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也显著提高,1至10月,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7.5%,工业企业利润增长45.6%,使我省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这些成绩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我们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调整结构,有保有压,发展有竞争力产业的结果。但我们也要看到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扎实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任务,努力实现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和较高的经济增长质量,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我们还要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创造良好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成果。现在我省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也必须看到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的诸多矛盾,我们要向更高目标前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要继续推进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继续推进基层建设,不管在乡村或城市社区,都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把隐患消除在事前,把问题化解在当地,增进团结友爱,使人民群众顺心舒心;要继续推进法治建设,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提高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水平,增强全社会的公平感、正义感。人大在推进法治建设上责无旁贷,要加大这方面工作的力度,切实搞好立法和监督,加强法制教育,推进依法治省,在全社会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新民、史济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道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省辖市(直管)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19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 |